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政[2000]66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14
实施时间: 2000-3-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优惠政策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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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如何做好该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申请免征技术转让、开发业务营业税的纳税人,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市科学技术协会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合同和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市科学技术协会审核意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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