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地方税务局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关于市区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女工生育保险费移交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规[2004]13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12-8
实施时间: 2004-12-8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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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精神,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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