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规费[2004]79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1
实施时间: 2004-6-1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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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征集管理,根据省地税局《关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4]130号)精神,结合市区经济发展实际状况,经研究,现将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有关政策和征管问题明确如下:
  一、征集标准
  1、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征集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2、银行(含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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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