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一窗式”服务业务重组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征[2004]114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12
实施时间: 2004-10-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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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处室、中心、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强化纳税服务,实现办税服务窗口全能化的要求,结合市本级实际情况,在各办税服务厅取消职能划分过细的专业窗口,精简业务流程,合并窗口办税职能,实行“一窗式”服务的业务重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组业务的内容
  1、归并窗口职能,科学合理设置窗口。重组业务后,办税服务科设置两类窗口:通用窗口、实物发放窗口。
  通用窗口的业务职能包括:涉税事项咨询、税务登记类业务、税务证明类业务、税务认定类业务、纳税申报受理、税款征收、多缴误缴税款的审核退税和政策性退税、门征和未达起征点的业户开票、发票缴销、纳税人初次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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