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税征管系列行政处罚操作程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征[2004]115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12
实施时间: 2004-10-12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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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有关处室、中心,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涉及税收征管违法违章事项的行政处罚,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现就地税征管系列行政处罚具体操作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税务分局对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注销等)、纳税申报,开展财务管理,领购、缴销、使用、保管发票等涉税事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提请人:
  税务行政处罚按照“依职责、按流转环节确定提请人,窗口统一开具罚款收据”的原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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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