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政[2004]108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4
实施时间: 2004-9-1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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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税务分局:
  根据国税函[2004]825号浙地税函[2004]36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明确如下,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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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