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10]4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21
实施时间: 2010-2-2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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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事项,请一并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纳税服务处。
  一、建立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对依法解决税收争议,建立健全对纳税人意见和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制止和纠正违法和不正当的税务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都将起到积极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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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鄂地税发[2010]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