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人社养老[2010]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0-4-16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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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单位:
  《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障参保人员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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