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4]22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8
实施时间: 2004-11-8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4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通知》(国税发[2004]126号,以下简称《规则》)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国税实际,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执法检查组织体系。按照《规则》规定,执法检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市、县(区)局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执法管理,加强税收执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国税机关税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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