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金库杭州市中心支库关于印发《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财社[2004]392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6-11
实施时间: 2004-1-1
失效时间: 2012-12-27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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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地税局、残联,国家金库杭州市辖各县(市)支库、杭州市区各代理支库,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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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部分失效废止、需要修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杭财法[2012]1683号
发文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2-12-27
实施时间:201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