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政[2008]44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13
实施时间: 2008-5-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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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浙地税发[2007]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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