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国税进[2005]177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17
实施时间: 2005-10-1
失效时间: 2013-6-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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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出口生产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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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6-4
实施时间:20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