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新昌县永达包装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绍市国税所[2006]38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22
实施时间: 2006-2-2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28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新昌县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昌县永达包装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要求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新国税政[2005]139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国税所[2000]14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国税所[2000]2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新昌县永达包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