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市本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核审批工作职责和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国税进[2005]178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20
实施时间: 2005-10-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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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处室、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免、抵、退”税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审核审批工作,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国税进[2005]24号)及国家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精神,结合市本级实际,现将各部门审核审批“免、抵、退”税工作职责和操作办法明确如下:
  一、各部门的审核、审批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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