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杭地税一[2003]349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9
实施时间: 2003-12-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务登记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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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萧山、余杭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征收管理局、税务登记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浙地税发[2003]14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务登记问题
  (一)对不同时具备《货物运输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三个条件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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