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征[2002]1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7
实施时间: 2006-6-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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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省局票证装备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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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第三条第(一)、(三)项、第六条失效。参见:
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4]29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7
实施时间: 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