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1]6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18
实施时间: 2001-4-18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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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是贯彻“两权监督”的具体措施,对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监督,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提高税务稽查质量有着重大意义。同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具有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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