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劳社发[2000]1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0-9-15
实施时间: 2000-9-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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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劳动局、财政局、地税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事项通知》(陕政办通[2000]42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社会保险履盖面。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各级劳动、地税等有关部门要努力扩大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覆盖面,切实将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全部纳入养老、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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