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5-30
实施时间: 2003-1-1
失效时间: 2006-5-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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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已经2002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金德水
  二00二年五月三十日
  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自由职业者应当按照市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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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发文文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3-23
实施时间: 20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