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山西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政办发[2004]97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12-29
实施时间: 2004-12-29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55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国有大中型企业:
  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制定的《山西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山西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意见
  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使企业真实反映资产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消化历史包袱,提升市场竞争力,解决企业虚盈实亏,短期行为和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按照加入WTO对会计信息的要求,2000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