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劳社就[2002]14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7-24
实施时间: 2002-7-24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27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宁波市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宁波市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准确掌握城镇劳动力供给情况,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政府制订促进就业政策提供依据,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是指本市城镇常住非农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有求职愿望,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