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自费药品目录》和《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自费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劳社医[2010]6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4-6
实施时间: 2010-5-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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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劳动保障局、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10]13号)文件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自费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自费药品目录》)和《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自费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下简称《自费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现予印发公布,并就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部分自费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支付自费药品(含疫苗)范围按《自费药品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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