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信息数据交换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4]7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3
实施时间: 2004-4-2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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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山西省国税局、山西省地税局、山西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国税发[2003]198号)下发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协作,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登记信息交换机制正在协商建立。但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有些地方此项工作的开展进度比较缓慢,将影响《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和2003年年度登记信息数据交换核对工作。为了确保信息交换机制的建立和信息渠道的畅通,按时完成2003年年度登记信息数据的交换核对上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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