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1999]7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5-20
实施时间: 1999-5-20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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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省第二税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补充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城镇集体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除国家税务总局列举的免受税项目外,下岗职工从事中小学午托服务、社区内的图书借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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