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09]4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10-16
实施时间: 2009-10-16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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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拟定的《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为鼓励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下同)快速健康发展,把我市逐步建成我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行、管理、交易、信息和人才培训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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