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预算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09]3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9-13
实施时间: 2009-9-1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4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预算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预算管理的意见
  为积极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预算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实行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了预算编制程序,改进了预算编制方法,全面建立了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