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4]4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10
实施时间: 2004-2-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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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安排布置,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并作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废旧物资开具清单》和《废旧物资抵扣清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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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doc    
附件2: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doc    
附件3:废旧物资抵扣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