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4]4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5
实施时间: 2004-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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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37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山西省通信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具体名单见附件)、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在2003年由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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