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取消、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3]50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7
实施时间: 2003-1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4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公效率,《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晋国税发[2003]179号)已发各地。为进一步做好取消、下放企业所得税涉税审批项目的各项后续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征管漏洞,经研究,现就取消、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企业所得税涉税审核、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
  1、取消城市商业银行税前列支奖金的审批。此项审批权限取消后,由纳税人按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比例内申报在税前扣除。主管国税机关应依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