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05]5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
实施时间: 2005-6-2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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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文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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