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10]5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5
实施时间: 2010-4-15
法规类型: 行政复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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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鲁地税发〔20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
  (鲁地税发〔2010〕1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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