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人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3]13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5
实施时间: 2003-8-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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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人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3]7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协作,防止漏管重征。关于所得税收人分享体制改革后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问题,《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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