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税二发[2003]6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17
实施时间: 2003-7-1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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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针对全省地税所得税工作座谈会部分市(地)反映在所得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一)煤矿企业井下固定资产提取维简费和折旧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都应按规定提取折旧,考虑到我省实际,煤矿企业的井下固定资产可以提取维简费,但提维简费的井下固定资产不能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二)企业安置下岗职工享受税收优惠问题
  1、企业安置持有《山西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职工,签定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已享受三年免税优惠的,企业与原招用下岗职工再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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