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3]117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14
实施时间: 2003-7-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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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7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逐步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各地一方面要做好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一窗式”管理模式的要求,对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数量较多的企业动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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