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太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的批复
发文文号: 晋财法[2003]2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9
实施时间: 2003-6-9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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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太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报太原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土地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的函》(并政函[2003]27号)收悉。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同意你市按上报意见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在执行过程中,凡审批表中无特别注明的,各等级界限街道外延临街的单位和个人所属宗地均并入上一等级的范围。调整后的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适用定额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定额调整后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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