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定额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3]307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
实施时间: 2003-6-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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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自省局下发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有关文件以来,有一些地市反映,增值税起征点的大幅提高,将会有相当数量的个体双定户不达起征点,影响个体税收收入,同时也给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对此,省局结合当前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面临的一些个体税收征管问题,就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定额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增值税有关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各级税务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确保文件精神的准确贯彻执行,在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规定。特别要把握好执行省局明确的增值税起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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