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大同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政策请示的批复
发文文号: 晋地税农发[2001]3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31
实施时间: 2001-12-31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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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大同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在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工作中几个政策性问题的请示》(同地税农发[2001]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未利用地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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