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3]14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17
实施时间: 2003-3-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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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做好全省金税工程二期的完善和拓展工作,确保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3]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各地一并执行,执行中有何具体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一、凡自愿选择使用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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