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2]49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9
实施时间: 2002-11-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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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1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做出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太原铁路分局和大同铁路分局作为铁道部在我省的直属运输企业,2002年度其企业所得税由铁道部在北京汇总缴纳,暂不实行就地预交办法。太原铁路分局和大同铁路分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一。附件一所列单位不单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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