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采伐国有林区原木的企业减免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法[2002]39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2-10-15
实施时间: 2002-10-15
法规类型: 林业税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51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采伐国有林区原木的企业减免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0号)转发给你们。
  经省政府批准,对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