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计发[2002]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11
实施时间: 2002-6-11
法规类型: 其他行业会计核算办法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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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执行代征代扣税款的有关规定,严格区分代征代扣税款与非代征代扣税款、代征税款与代扣税款的界限,不得擅自扩大代征代扣税款范围;各税收会计核算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核算,按照总局要求规范设置代征代扣税款账簿,依据合法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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