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4]11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8
实施时间: 2005-1-1
失效时间: 2010-12-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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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大连分局:
  为适应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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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3
实施时间:2010-12-2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