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涉税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2]12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1
实施时间: 2002-10-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0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对涉税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现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区市县和先导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大政办发[2002]110号)规定,将下放给基层局涉税事项审批权限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放的涉税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区市县和先导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规定,此次下放给区市县和先导区(开发区、保税区、度假区、高新园区)管委会地方税务局的涉税审批事项为:
  (一)财政部《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