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做好太阳能热水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商建函[2010]1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4-7
实施时间: 2010-4-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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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2月11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公布了家电下乡产品(太阳能)的项目招标结果,其中,在我省新增了62家太阳能热水器中标生产企业,其中标产品成为安徽省家电下乡产品。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请补充推荐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电[2009]809号),在我省中标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须向安徽省商务厅、财政厅提交工作方案及销售维修网点情况说明,经确认后,其销售网点再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截至3月30日,滁州新扬电器有限公司等26家中标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向省商务厅、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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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已确认的太阳能热水器中标生产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