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发[2001]74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30
实施时间: 2001-5-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0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局、县(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基层局在受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时除要求纳税人提供市局、省局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按新《征管法》的规定要求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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