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特[2000]146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0-8-23
实施时间: 2000-8-2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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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辽国税二[200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对中央铁路运输企业1999年底以前取得优质优价收入进行调查,对未汇总入库的,就地征收营业税。并于9月底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局特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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