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10]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6
实施时间: 2010-1-1
失效时间: 2012-2-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33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若干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2-14
实施时间:201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