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交换海关代征进口产品税收票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4]14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15
实施时间: 2004-7-15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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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深圳不发)、广州分行直属支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交换海关代征进口产品税收票证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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