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2]7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
实施时间: 2002-4-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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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经省局办公会研究决定,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由征收管理部门划归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纳税评估的管理工作,按原有职责仍由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各地接文后,请于4月底前完成有关移交工作。
  二、对使用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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