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价格全国统一审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2]395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02-3-19
实施时间: 2002-3-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1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上海市水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逐步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和防治水污染,促进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国家计委、建设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审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价工作的意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经过地方各级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对于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